在總量控制戰略背景下,建筑能耗數據對建筑節能工作的基礎性作用愈顯突出,無論制訂建筑能耗總量控制目標,抑或能耗強度控制目標以及推動建筑碳交易等市場機制發展,均需依賴足夠的數據支撐。
當前,由于選擇不同的計算方法、統計口徑、數據來源等,不同機構或學者對中國建筑能耗的測算結果差異巨大,導致關于中國建筑能耗占全國能源消費比重的測算數據分布在15%~50%超大區間之內。
《中國建筑能耗研究報告(2016年)》以統計年鑒作為數據來源,針對其中相關統計口徑變化、指標缺失、數據不完整等問題,提出了相應的數據處理方法,計算并分析了2001年~2014年全國建筑能耗以及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四川城鎮建筑能耗數據。
數據顯示,2014年,全國建筑能耗約8.14億噸標準煤,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19.12%。其中,公共建筑能耗3.26噸標準煤,城鎮居住建筑能耗3.01億噸標準煤,農村建筑能耗1.87億噸標準煤。2014年,全國建筑總面積達到605億平方米,其中,公共建筑面積約100億平方米,城鎮居住建筑面積260億平方米,農村居住建筑245億平方米。
從4個省市情況看,2014年
北京城鎮建筑能耗1690萬噸標準煤,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24.74%,城鎮建筑總面積7.7億平方米;
上海城鎮建筑能耗2040萬噸標準煤,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17.94%,城鎮建筑總面積為9億平方米;
深圳城鎮建筑能耗1044萬噸標準煤,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19.56%,總建筑面積4.7億平方米;
四川城鎮建筑能耗2697萬噸標準煤,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的10%,總建筑面積19.4億平方米。
通過對2001年~2014年中國建筑能耗數據分析發現,我國建筑能耗呈現持續增長趨勢,但年均增速從“十五”期間的12%,下降到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的6%,增速下降50%。建筑能耗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在17%~21%區間內波動,其原因由GDP增速的波動引起。
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階段性變化特點明顯:“十五”期間逐年增長,“十一五”期間基本保持穩定,“十二五”期間則出現下降趨勢。